close
目前這枝已經不在我手上了,
而且我直到賣出才知道原來這枝就是大名鼎鼎的派克88(據說是因為筆尖花紋的關係)。
當初會買這枝主要是對外觀一見鍾情,霧黑的筆身加上筆尖美麗的花紋,就連唯一的缺點—筆蓋的刻字都刻的蠻漂亮的,
當初盲買的時候對他的寫感不期不待,不過實際收到後卻蠻喜歡他的寫感的(完美的硬順調),
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筆蓋有點太短所以需要套蓋才比較好寫。
後來大概是筆太多有點阿雜所以出掉了(我有種奇怪的病,只要筆超過5枝就會想賣筆w)
不過擁有他的這段期間相處很快樂,是分手後還會懷念的前情人的感覺(?(什麼鬼形容w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